致命邂逅(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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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章把柄

    “你讨厌,离我远点。”

    “美美,别生气了我错了……”

    身边的说话声打断了林菀的回忆,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站在这里很久了,久到陷入回忆里不能自拔,久到以为自己穿越了时空隧道。她无比羡慕的看着从身边经过的那一对穿着情侣装闹别扭的小男女,他们那么年轻那么肆意那么美好,重要的是,他们都活着。

    女孩子甩开男孩子的手,男孩子追过去牵起她的手,再甩,再牵……

    林菀眼里的泪水汹涌而出,眼前的景象模糊了,她隐约看到那两个身影融合在一起,越来越远。可是,她低头看着自己空空的右手,那个拉着她手的人却不在了。呼吸骤然收紧,心脏某处开始第无数次尖锐的疼,王潇……她一遍遍的轻声唤着,那个唤了无数遍本以为可以喊上一辈子的名字。

    她刻意不去想,坚持了几天,但那并不意味着她不想念他,事实上,她想他想得要死掉了。现在那被压抑了许久的想念和悲痛奔腾而来,如涨潮时的海水一般瞬间就将她淹没了。

    林菀崩溃了,面具盔甲纷纷脱落,她蹲在大街上失声痛哭。她的哭声很难听,嗓子还没彻底恢复,每哭一声到了后半截就嘶哑了,她的哭相很难看,因为脸上还化着大浓妆,肆意流淌的泪水冲散了睫毛膏腮红和唇彩,整张脸黑黑红红像是一张被化失败了的京剧脸谱。

    夜市这种地方最不缺的就是行人了,一个妙龄大姑娘当街痛哭无疑会吸引诸多关注,可是林菀哭得太投入了,什么驻足观看指指点点唏嘘短叹她都听不到看不到,唯一知道的就是流泪,不停的流。而那些围观议论的人好奇过后也都纷纷退散各忙各的,别人的故事终究是别人的故事,陌生人的故事更不值得耽搁自己匆忙的脚步。

    林菀也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哭多久都不够,如果可以,就这样地老天荒吧,在他们牵着手走过无数次的地方,她给他挑钥匙扣他喂她羊肉串的地方,在这个洒下他们无数欢笑偶尔也有小争执的地方,在这个他给她戴上戒指说要和她一起走一辈子的地方……

    哭到声嘶力竭时,眼前出现一张摊开的纸巾,她抬起泪水斑斑花里胡哨的脸,看到一个穿着高中校服的短发女孩,女孩小心翼翼的问:“姐姐,你也失恋了么?”

    她呼吸一滞,然后叹口气,低哑的说:“你知道比失恋更痛苦的是什么吗?”

    女孩摇头,大眼睛里一片澄清,带着少女独有的懵懂,她真幸福,林菀想。

    她站起身接过纸巾擦了脸,对女孩真诚的道谢,然后转身欲走。

    “是什么?”女孩固执的追问。

    林菀回头,苦笑,“是失去。”

    女孩茫然,“有不同吗?”

    林菀一愣,随即失神的解释道:“失恋了你还可以看到他,知道他过得好不好,可是失去了,就再也看不到他了。”

    女孩似懂非懂,却没再追问,林菀已经转身走了。她抬起右手放在胸口处,因为那里很疼,她刚刚不经意的说出了一个最残酷的事实,她一直试图回避的事实,她失去了王潇,这辈子再也看不到,阴阳相隔,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最无力的事。

    林菀回到家时,一双杏眼已经变成了两颗桃子,还没等她洗把脸,手机就嗡嗡的响起来,拿出来一看是王妈妈打来的,她心头一颤,莫非是王爸爸病情严重了?赶紧按下接听键,听到王妈妈略带焦急的声音:“菀菀你在哪呢?”

    “我在家,伯父他……”

    “你刚才去哪了?”

    “伯母,我……”

    “菀菀,你能不能答应伯母,不要再查了。”

    “伯母,您放心,这是我自己的决定,不用你们出面,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篡改事实让凶手逍遥法外……”她说到这里开始哽咽,“我真的做不到。”

    王妈妈唉声叹气,“就算你得到了什么证据,交上去也不会被审理的。”

    “我知道。既然他们卑鄙在先,我也不再用常规手段,我手里有一段录音,可以发到网上,只要把这件事闹大,有了舆论压力,自然会有人管这事,不信他们还能一手遮天。”

    王妈妈一听急了,忙说不能这么做。

    林菀惊诧,为什么?这几天她都心存疑问,只是不好提出来。她觉得王家父母在这件事上态度过于消极,甚至有些反常,很难想象这是一对爱子如命的父母该有的态度。

    半个小时后,林菀打车来到陆军总院,王爸爸就在这里就医。她刚走近住院部,就看到在楼下走来走去的王妈妈。

    王妈妈看到她,一通唉声叹气之后,终于道出实情。

    原来,王爸爸早年曾在某市城建部门任职,八年前卷入一场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中,他只是一个夹在上下级之间的小角色,却背负着实实在在的罪名,因为每份文件上面都签了他的名字。后来上面有人把事情压了下来,他才免受牢狱之灾,只受了降职处分,并调回b市。可是,几天前在医院里陈劲的秘书竟拿出一份当年那场事故的证词复印件,虽然时隔多年,但那可是实打实的罪证,当时王爸爸就如雷击一般彻底懵了。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为儿子讨回公道,那么父亲就要为当年的事故背黑锅,一把年纪了还要锒铛入狱不说,同时会牵扯一批重量级人物,这都是他们无法承受之重。最关键的是,即便如此,也未必能还原事情真相,因为他们失去了先机,因为对方太强大,就算是豁出去鱼死,网也未必挣得破。

    王妈妈声泪俱下的讲完,林菀只觉得自己好似被一块巨石死死压住,呼吸困难,她想起陈劲最后的那句我等着,果然是胜算在握的人才会有的反应。她所有的努力都成了笑话,口袋里如获至宝的存储卡变成了废物,身体里的力气一丝丝的流失,炎炎夏日里她的手脚开始冰凉。她的王潇不能瞑目了,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就像看着他被烈焰吞噬化作一捧粉尘时一样,她无法忍受她心如刀割,却什么都做不了。现在她的感觉不只是失望,而是绝望。

    第10章质问(上)

    上午十一点左右,艳阳高照,晴空万里。

    气势恢宏的至诚大厦门口,陈劲西装革履精神焕发,身边是同样一身正装气派十足的好友兼合伙人向阳,两人刚接待了几位重要客户,正要去饭店继续洽谈,忽听斜前方传来一声怒斥:“陈劲,你这个人渣。”

    所有人都愣住了,同时朝声源处望去,陈劲更是惊愕的扭头,靠,还没人敢当面骂他呢,而且居然还当着众人面。

    只见一阵蓝色旋风怒冲冲的席卷而至,众人定睛一瞧,原来是个穿着蓝衬衫牛仔裤的年轻女孩,震惊错愕之余,有些了然,这年头哪个有头有脸有身价的男人都少不了几段风流债啊。

    向阳和陈劲从小一块长大,自然了解他的脾性,虽然他持怀疑态度,但也不免暗中八卦,自己这位声称不乱搞男女关系不与他们同流合污的哥们儿啥时候也找了这么个泼辣的妞儿,瞧这扮相还挺清纯,应该是个大学生吧。到底是做了啥不地道的事把人家气成这样呢,是一脚踏两船被发现了还是忘了带套让人家中奖了?

    林菀,陈劲立刻认出对方,虽然她的装扮和上次完全不同,长发也扎成马尾,虽然这只是他们的第二次见面,可是,他对她印象太过深刻,而且,他有预感她会找上门来……

    只是他还是遗漏了一点,那就是林菀的行事作风,于是就在他疏忽的那一瞬间,林菀不仅奔至他面前,还附赠一见面礼,“啪”的一声,把正在八卦的围观者和愣神的自己都给打醒了。林菀愤怒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冷笑,出门前演练的几招果然没白费,只是她用力过猛导致身体重心不稳,想往后退一步时却被后发制人的陈劲一把拉住。

    “你活腻歪了吧?”陈劲黑着脸恶狠狠的冲林菀低吼。心里那叫一个气啊,妈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女人扇了一巴掌,还当着哥们儿和客户的面,而且是在自家公司楼下,时值午休时间,保不齐被哪个员工看去,没多久所有人都会知道自己无所不能的老板被女人打了。其实这还不是最气人的,最可恶的是他看到林菀出现的那一瞬间,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竟然有一丝惊喜,就是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害他反应慢半拍,才会让人得手,丢脸死了。

    “放开我,混蛋败类,死人渣,”林菀被他死死抓住,于是连踢带打迭声怒骂,毫无形象的挣扎,此情此景越发符合了围观人士的猜测。

    陈劲的脸越来越黑,林菀虽然瘦可是长胳膊长腿的闹起来也很难缠,不知为什么他没有像第一次直接把她拍晕了,而是花了些气力制服她,然后同样没什么形象的拦腰夹着她冲那几位看热闹人士说:“不好意思,我有点私事要处理先失陪一下。”

    一旁看了会儿好戏的向阳这才挺身而出,笑呵呵的说:“咱们先去饭店,陈总稍后就到,各位请。”稍后能不能到他也不知道,如果没有眼前这些人,他还真想留下来继续围观。

    陈劲的司机老李早就停好了车等在不远处,自然目睹了那一番“别开生面”的景象,饶是见过大世面的他也感到惊诧。然后就见自家老板拎着个姑娘面色不善的大步走过来,走到车前打开后门就把人家硬生生的塞了进去,他都听见脑袋磕车门时的一声闷响和那姑娘的痛呼,可是老板连眉都没皱一下,径直走到驾驶一侧开门进去坐好启动,然后车子嗖的一下蹿了出去,只留下一道嚣张的尾气,从头至尾把他这个立在一旁待命的司机给无视了,唉,什么情况?

    他在原地等了十分钟,确定车子没有返回的迹象,于是把手机铃音调到最大然后插着口袋去吃饭了,边走边想,好久没见老板发这么大的火了,看来这姑娘把他得罪的不轻。

    林菀可是遭了不少的罪,先是被人野蛮粗暴的制服,然后被粗鲁的塞进车后座,还没来得及动弹车子就飞了出去,她拼命的抓着椅背才避免自己被晃荡致死,若不是腹中空空恐怕此刻已吐了一车,她在心里怒骂着疯子变态,脱口而出的却是一连串的惊叫。

    忽然一个急刹车,林菀尖叫一声脑袋撞到前面的椅背,撞得她头晕目眩,过了好一阵子才恢复清醒,爬起来往外面一看,他们已经离开了闹市区,正停在一处僻静的街道,看着有些眼熟,她喘了几口气,忍住胃里的翻腾,冲着前面人的后脑勺骂道:“你他妈疯了?要死也不用拉我垫背。”

    陈劲此时却是异常的平静,好像刚才玩命飙车的那个人不是他,他从后视镜扫了一眼披头散发形容狼狈的女人,忽略掉她的粗鲁言辞,淡淡的开口:“我以为你活够了,一而再不知死活的挑战我的底线,这不过是想成全你。”

    “你这不可理喻的疯子,变态。”

    “你来就是为了甩我一巴掌顺便骂一通?”陈劲又看了她一眼,轻蔑的扯扯嘴角,“那你现在可以走了,趁我还没发火。”

    妈的,这还叫没发火,魂儿都被你吓丢了一半儿,林菀心中暗骂,这才想起来自己为什么来找他,于是义愤填膺的指控:“你这个卑鄙小人,竟然用那么不入流的手段胁迫伯父他们息事宁人……”

    果然是为这个,陈劲不屑的冷哼:“如果不是他们有把柄在先,又怎么会被我利用?”

    “这是两码事。”林菀义正言辞的反驳。

    陈劲不再看她,从旁边取出一盒香烟,慢条斯理的打开,取出一支夹在指间,也不急着点燃,振振有词道:“林菀,你别太天真了,我承认我的做法不够磊落,可是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如果说我是错的,那他们也一样,你说我有罪,其实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罪。”

    林菀一听气不打一处来,还人人都有罪……以为你是上帝吗,分明就是一个撒旦,活脱脱的魔鬼。“你这是狡辩,明明是你不择手段,没有人性,别把别人都说成跟你们一样。”

    第11章质问(下)

    陈劲把玩着香烟,轻笑了一下说:“在我看来,任何手段都是为了达成目的,没有好与不好,只有合适不合适,你可以说我冷血没人性,因为我有我要保护的人,所以只能对别人冷血。”说到最后一句时,他脸上表情变得漠然,声音也没了温度,果然很冷血。

    一派歪理,林菀忽然发觉跟这种人争辩已经没有意义,典型的自说自话自以为是,索性保持沉默,只听他犹自继续:“当时哪怕有一丝希望,我也会不计一切的挽回他的生命,现在人死不能复生,我们只能在其他方面尽量补偿,王家二老晚年的一切开销用度我都会负责……”

    “你终于承认了?”林菀面无表情的听着他那貌似诚恳的说辞,忽然讥诮出声。

    陈劲表情没有一丝变化,在后视镜里与她对视,冷冷的反问:“我承认什么了?”

    林菀咬牙,沉默了一会儿,冷笑一下,缓慢的说:“你也不必费心思补偿了,

    我明天就撞死你那个宝贝弟弟,然后偿命给他,所有的恩怨一笔勾销,”

    陈劲闻言眉毛微拧,看到镜子里的林菀一脸的挑衅,眼神里尽是疯狂的光芒,他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在耳边说,这个女人说的不完全是气话,你看她的眼神,激烈掺杂着绝望,仿佛要毁灭一切,这样的人是没什么不敢做的。

    林菀别过头看向窗外,冷漠的继续:“跟你斗我可能没什么胜算,不过就你那个蠢弟弟,还有他那漏洞百出的生活习惯……”说到这里她忽然后悔,那天怎么不带把刀直接捅了陈醉呢,对付混蛋就该用混蛋的方法,她真是笨。

    陈劲没回应,只是眯了眯眼睛,这已是他动怒的先兆,手里的香烟已经被捏成几截,下一秒他忽的拉开车门,走到后面打开车门一把将林菀扯出来,阴森森的说:“我警告你,把你的那些小伎俩收起来,别再激怒我,否则……”

    林菀被他揪着衣襟,却不见一丝恐慌,平静的与他对视:“否则怎样?”

    陈劲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脸,不由得在心底叹息一声,手指抚上觊觎已久的红唇,还是那么诱人,他恶劣的用指腹擦了擦,仿佛验证是不是涂了唇彩的效果,同时慢悠悠的说:“偿命岂不是太便宜了你,我会保证让你生不如死,相信我,我有很多种方法做到。”

    林菀没想到自己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被人轻薄,她怎么忘了刚才自己还骂过他人渣呢,真是无耻至极。冲动之下她忽然张口,狠狠咬住在唇边徘徊的那根手指,嘴里立即充斥着烟草的苦味儿,没想到陈劲仿佛没有知觉似的,只是低了头凑到她耳边,语气轻挑:“原来你喜欢这样?”

    林菀又羞又恼,立即吐出他的手指恨恨的瞪他,却换来他的一声轻笑,陈劲像是被取悦了的国王,刚才的满脸乌云全然不见,他伸手拍拍她的发:“桂林路啊,不就是对面吗?你瞧瞧是不是?”

    “啊?”林菀惊诧的站起身,朝左右仔细一看这可不就是自己家附近么,两边的许多小店她都曾经光顾过,她真是傻了,居然会在家门口迷路。

    第12章葬礼

    话说老李可是个称职的司机,恪尽职守沉默寡言,只是守着这份略显枯燥的工作,偶尔也会在内心深处将八卦精神发扬一下,比如今天,吃中饭的时候都在琢磨着老板的异常。

    于是下午等老板一脸轻松的回来后,他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车内是否有血迹之类的,别误会,跟车震无关,他只是担心老板是不是过于愤怒把那个姑娘给咔嚓了然后弃尸郊外,那样的话他按照本分应该清理一下销毁证据。还好,没有什么犯罪迹象,多余东西倒是有一件,一个黑色钱包,牛皮的,上面有一朵小花,法国牌子梦特娇……老李捧着皮夹,百无聊赖的发挥着有限的想象力,到了晚上郑重的交给老板,并顺便留意了一下他的表情。

    陈劲看着手里的东西,忽然咧嘴笑了一下,看得前面的老李心中一凛,这种表情太稀罕了,倒是在其他男人脸上挺常见,比如说恋爱中的男人,呃,老李被自己的联想吓了一跳,不禁又往后视镜里瞟了一眼。

    陈劲专注于自己的心思和手上的东西,并未察觉前面还有一位正企图窥探他的内心世界。他丝毫没有尊重别人隐私的觉悟,大大方方的打开钱包,几张银行卡,各种面值的钞票,然而吸引他目光的是夹层的照片。

    那是一张合影,以阳光绿树为背景的一对年轻男女,或者该称之为男孩女孩,因为他们脸上还带着浓浓的学生气。

    看情形应该是一张抓拍,两人原本相视,似乎有人喊了一声,然后女孩看向镜头,男孩的目光却仍停留在她的脸上。男孩很英俊很阳光,一看就是校园里那种特受欢迎的男生,可是他只盯着眼前的人,似乎再也看不到别人,笑得傻兮兮,仿佛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陈劲抬起食指轻轻的抚摸照片上的女孩,脸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在阳光下泛着青春的光泽,头发没现在长,扎了个马尾,被吹得有点凌乱,但是不难看。可能是刚刚聊到了什么开心的事,她看着镜头时脸上的笑容还未收起,嘴巴裂成弯弯的月牙,露出雪白的牙齿,眉眼也是弯弯的,又黑又亮的瞳仁像两颗葡萄。

    陈劲微微怔住,因为这种表情太陌生,他所见过的林菀不是哭就是愤怒,要么就是嘲讽和漠然,从来没有这样的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像个小孩子。

    “原来笑起来也挺好看的。”

    他喃喃自语,然后把照片抽出来,发现后面竟然还有一张老式的黑白照片,是个五六岁的扎着两把小刷子的包子脸,五官依旧能看到现在的影子。和刚才那张不同的是,小时候的林菀表情很严肃,眉毛间扭成两个小坑,嘴巴微微嘟起,好像是极不情愿的被拍照,漆黑的大眼睛里流露出几分倔强。

    这个眼神竟让陈劲觉得熟悉,因为林菀对着他的时候常常如此,即便是占了下风也会不服气的瞪着他,满是敌视和不屑。

    有句话叫,入土为安。

    选好了墓地,找风水师看了日子,王潇要下葬了。

    葬礼上,王妈妈哭得几欲昏厥,王爸爸坐在轮椅上不住的抹泪,亲戚朋友们无不眼眶湿润,或是低声啜泣。这世上的悲剧有很多,每天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着,在各种人祸天灾之中,英年早逝,似乎不是太触目惊心的字眼,但只有身边的人才能体会出这其中的悲恸和悲凉。

    林菀的表现有些出人意料,没有哭天抢地,甚至根本就没哭,就那么笔直的站着,直视着前方。可是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她的身体在发抖,眼睛里虽然没有泪,却是死一般的沉寂。

    她看着司仪的嘴巴一开一合,不时的配上些手势,可是她耳朵像塞了棉球似的什么都听不清。直到真正“下葬”那一刻来临的时候,她猛的闭上眼,紧紧的握拳,指甲抠得手心生疼,只有这样才能忍住冲过去跟他们争夺那个盒子的冲动。

    仪式结束后,林菀和众人一道离开,然后又独自返回来,王妈妈和王爸爸有亲戚陪着,她不必担心,而她现在只想单独和王潇待一会儿。

    走向王潇的墓碑时,每迈出一步都异常的艰难,仿佛这一刻才是真正的葬礼。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灰蒙蒙的,连太阳都只剩下一个模糊黯淡的轮廓,她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这么好的人被埋于地下。然后她看向四周一座座孤零零矗立着的石碑,那里面有多少是像王潇那样善良无辜的好人呢?

    都说头上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可是你们真的在看吗?她从前是个不太坚定的无神论者,对东西方的各种神明都心怀敬畏,可是现在她只想说,老天爷瞎了,上帝死了。

    林菀闭了闭眼,然后蹲下来,盯着眼前这座簇新的石碑,像是看到了一件陌生事物一般,微微蹙眉。然后抬起瘦削的手指,描画着还有雕刻痕迹的“王潇”二字,最后手指往下一划,停留在下方。

    真遗憾,她的名字不能出现在这里,未亡人,林菀。

    然后,本该属于几个小时前的反应终于出现了。

    抽泣,哽咽,嚎啕大哭。

    有个说法叫,大悲无声,其实无声只是刹那的,任何激烈的情绪都不能一直压抑,而这种丧失之痛就好比地震时的岩浆,不可抑制的往上涌,暂时受阻,稍后会加倍的爆发。

    林菀沉浸在悲伤的情绪里,完全没有注意到天色已经越来越暗,云层越来越厚,空气里也多了无数湿润的因子。就算是注意到她也不会离开的,今天是王潇下葬的日子,他刚刚换了环境一定不适应,她得留下来陪他。所以,她也没发现这个时候的墓地有多么让人心悸。

    灰色的天地之间,一排排石碑泛着青白色的光,肃穆而诡异,天空不时传来轰轰的雷声,一阵高过一阵,仿佛要唤醒沉睡着的灵魂。

    此时此地,此情此景,如果有剧组过来拍某种题材的片子,估计后期色彩都不用调了。最好的就是最自然的,天地之神虽然对人情过于冷漠,对自然景致的拿捏还是很到位的。

    终于下雨了,而且还是来势汹汹的雨。没一会儿林菀就被淋透了,她苦笑着说:“王潇,你看,我刚刚骂了老天爷他就给我颜色看了,真是个小气鬼是不是?”她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继续道:“不过他还算厚道,刚才那么那么多霹雷居然没一个是冲我来的,唉,是不是他的准头太差了呢?”

    忽然想起那个神父打高尔夫的笑话,原来上帝也有跑偏的时候,难怪啊难怪。

    雨势越来越大,呈斜线下落的雨丝像无数道箭矢,无情的打在林菀的身上,她抱着石碑一动不动,仿佛与它合为一体。她痴痴的想着,若是王潇还在,看到她这个样子,一定会冲过来,大声责备她不会照顾自己,然后脱下外套罩住她的头,抱起她在雨中发足狂奔。

    脑袋越来越沉,林菀陷入思念的汪洋里,想念他身上那让人安心的温度,想念着他温柔的声音,想念他的一切一切……

    也许是心诚则灵,林菀居然感觉到了,他坚实的手臂抱起她,她靠在他宽阔而温暖的胸膛,他低低斥责的声音里带着心疼,她听着他热烈的心跳,耳边是呼呼的风雨声……她轻笑,那是因为他的腿很长,跑起来很快,很快。

    她想看看他,可是眼皮却沉重得睁不开,想和他说说话,上下唇却像被胶水粘住了似的分不开。她想,自己一定是太累了,没关系,只要他们在一起就好。

    无论人间,还是天堂。

    林菀再次睁开眼睛时,已经是傍晚了,看到熟悉的格局摆设,她知道自己这是又住院了。短短十几天,对她来说仿佛经历了一生,而这一生却有半数都是在这里度过的,她苦笑,真是个晦气的地方。

    身上穿着深蓝色条纹的病患服,手背上扎着吊针,输液管里不知名的药水一滴一滴流进她的静脉,有点凉,她一愣,抬手摸摸脸,果然是热的,还不是一般的热,原来是发烧了,想想也是,雨那么大,不被浇傻了已是万幸。可是,如果真傻了,是不是就不会痛苦了?

    一名护士进来检查输液情况,林菀看着她身上雪白的制服,心说,白衣天使,却不是真的天使,否则一定要拜托她问问上帝,王潇有没有去天堂报道。

    可是,到底有没有上帝存在啊,如果有,那么她下午的那番想法岂不是冒犯了他老人家?那,会不会连累王潇呢?

    林菀纠结的直皱眉,那只闲着的手无意识的抓紧了被子,护士调好输液的速度后,热心的问:“哪里不舒服吗?要不要请医生过来看看?”

    林菀迷茫的抬头,然后摇摇头。

    护士伸手探她的额头,说:“还有点烧,估计还得挂一瓶水。”然后递过来一支体温计。

    林菀顺从的接过夹在腋下,五分钟后取出递给护士,护士看了眼体温计说:“38度半,好多了,你都不知道,你刚被送来时烧的啊,41度,把你男朋友吓坏了,一直吵吵着找专家,呵呵,这要是高烧都得专家坐诊,那专家可不得忙晕了。”

    她托着本夹子一边填查房记录,一边自顾自的说着,一抬头看见床上的病人呈目瞪口呆状,不禁奇怪的问:“怎么了?”

    “我男朋友去世了,今天是他的葬礼。”

    啊?护士惊得本夹子都掉地上了,虽然说学医的人啥场面都见过,按理说没啥可怕的,可是,要不要这么灵异啊?

    林菀回想着迷迷糊糊时的那种感觉,那个怀抱,那么温暖,那么让人心安,那么像……她随即摇了摇头,自言自语说:“不可能是他,”然后问护士:“送我来的那个人长什么样?”

    护士惊魂未定,结结巴巴说:“挺帅,挺威严,有点吓人。”

    林菀皱起眉头,王潇从来都不吓人,他一向都是和和气气的,她不禁有些失望,随即又笑自己太痴傻,怎么可能是他呢。她忽然想起什么,抓起放在床头的包,拉开,掏出几张散乱的纸币,然后问:“是那个人缴的医药费吗?会不会留下名字?”

    “我去护士站看看。”护士白着脸说完,就转身跑出去了,连地上的本夹子都忘了捡。

    不到两分钟人就回来了,“缴费单上是你的名字。”

    林菀无奈,看来是遇到活雷锋了,做好事不留名,然后看看一脸紧张的护士,有点好笑的安慰:“别多想了,应该就是个路过的好心人。”

    护士表情稍微放松,迟疑了下说:“可是那个人,应该是认识你的,他看起来很紧张你,还坐这看你打点滴,后来好像有事要离开,就去护士站找人,让我们照看你,而且,他,他还握着你的手来着。”

    林菀听到最后一句,没扎针的右手条件反射的一抖,然后下意识的在被单上蹭了两下,心头升起一丝厌恶。

    “估计是你的神秘爱慕者吧?”护士想了想总结道,只有这样才说的过去。

    林菀哼了声,爱慕者倒未必,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人有毛病,喜欢占人便宜,真讨厌,然后,那一点感激之情立马烟消云散了。

    第13章失眠

    林菀挂了一晚上的点滴,第二天一早就出院了。虽然高烧退了,可她还是病怏怏的,这场巨变对她来说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她有种被命运击败的感觉,然后就轰然倒下了。

    她打电话跟领导请了一周的病假,终日闷在家里,躺在床上或是流泪或是回忆,或是发呆。窗帘拉得严严实实,没有开灯,分不清白天黑夜,饿得胃痛时就下床随便煮点面糊弄两口,然后继续回床上躺着。

    她多希望自己能睡着,然后在梦里见到王潇,问问他在另一个世界是否安好,可是这个简单的愿望都无法实现。她整天整夜的失眠,到后来开始头疼,疼的她恨不得用锤子把自己砸晕了。

    林菀的小家很小,不到五十平米的一室一厅,但是被她布置得很温馨,淡粉色的墙纸,碎花布艺沙发,天蓝色的窗帘,白色的家具,床头堆着各种动物布偶。书架上除了一排排书刊,还摆着许多别致的工艺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只矮墩墩的陶制花瓶,那是王潇亲手做的,当时她取笑说这个丑家伙用来腌咸菜还差不多,可是当他把一束火红的玫瑰插进去的时候,她发现还真挺像那么回事,和那些精雕细琢的水晶花瓶比起来,反倒多了几分淳朴可爱。

    当然,在这不到五十平的空间里,也填充了许多属于王潇的东西,比如书架上的电脑杂志,厨房里和她同款不同色的马克杯,以及鞋架上的一双超大号软底拖鞋。

    王潇特别喜欢窝在她这儿,看电影打游戏或者只是坐着闲聊,每次都要赖到很晚然后被她驱逐出境。还记得有一次,她送他到楼下时,他抱着她用近乎撒娇的语气说:“小饭碗,快点结婚吧,我要受不了了。”

    她当时还傻乎乎的说:“快了呀,还有半年……”

    然后王潇嘟囔道:“太长了。”

    她立即反驳:“这我还怕时间不够用呢,装修图我还没弄好呢。”

    王潇无语,闷了会儿才低声问了句:“你就不想吗?”

    她不明所以:“想什么?”

    他挫败的叹气,摸着她的脑袋瓜苦笑着说:“菀菀,都怪我把你呵护得太好了,瞧你现在单纯的跟小白兔似的,我都怕等到了那一天我下不去手……”

    她终于听明白了,小脸顿时羞得通红,支支吾吾:“我们不是说好了吗?”

    “是,说好了。”某人失笑。

    回想起那一桩小插曲,林菀的眼睛一酸,泪水簌簌而下。二十来岁的男孩子,或者说男人,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她也不是一点不懂,就算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么?但是这件事上她有自己的坚持,或者是固执。她不希望让王潇的父母认为她轻浮,缺少教养,这在别人看来可能有点小题大做,但是她有心结。

    看着王潇偶尔流露出些许郁闷,然后跑去球场挥汗如雨消耗能量,却从不对她有半分强迫之意,她就感到很抱歉,但是她想,反正就要结婚了,大不了以后好好补偿他呗。

    王潇说她无欲无求,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那时候她还没完整看过射雕侠侣,不知道冰清玉洁的一心只念着过儿的小龙女后来遭人玷污白玉蒙尘,更不知道自己也许会在冥冥之中遵循了她的命运。

    现在她真是后悔,后悔死了,为什么要那么执拗那么傻呢,如果早知道上天如此吝啬施以幸福,她一定在很早以前就把自己全部交付他。还有,她不要婚礼了,说什么婚礼对女人来说多么重要,如果草率了这辈子都会留有遗憾,那不过都是形式不过是催眠自己做给别人看的,他们只要去民政局交上几块钱拍张照领个红本本就够了。

    可是现在,想什么都晚了。

    为了营造睡觉氛围,屋子里漆黑一片,看不到那些温馨的摆设,只有无尽的寂寞。人在脆弱时候是最容易感到孤单的,可是她身边现在一个能依靠的人都没有。

    最好的两个朋友一个在国外度蜜月,另一个在外地参加培训。她知道只要一个电话,她们就会义无反顾的跑回来陪伴她安慰她,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安慰的话她听了无数,谁也不能把她的王潇送回来。何况,她们都有自己的生活,她不能结婚了,总不能再破坏了朋友的蜜月,她还记得米兰制定旅行计划时的一脸甜蜜和心驰神往。还有思思,是个性格比她还要单纯的孩子,如果听了这事一定会哭红了眼睛然后飞回来与她抱头痛哭。不,这不是她需要的,或者是她需要,但她不能这样自私。

    家人?抱歉,她林菀天生命孤没有亲人缘,三岁时她那位据说很美很风流的妈妈就抛下了她爸爸和她,跟一个香港富商走了。她爸爸深受打击从此性情大变,一门心思的研究如何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随着他一天天实现自己的愿望,也一步步从女儿身边走远。她彻底被爸爸忽视了,她很难过,无论怎么做都换不来他一丝注意。

    后来她大一点才无意中得知,爸爸讨厌她,因为她长得越来越像那个女人了。自卑和怨毒已经刻到了这个男人的骨子里,无论他变得多么富有多么受人尊敬,只要一看到那张酷似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脸,被嫌弃被抛弃的记忆就会自动浮出,所以,他为了那脆弱的自尊心,宁愿不要这个女儿。

    八岁那年,林菀被姥姥接回家,晦暗的人生才有了转机。和在爸爸身边的物质充足精神匮乏不同,姥姥给她更多的是心灵的慰藉,让她感受到了亲人的温暖。

    开始的时候,姥姥为了照顾她的口味,甚至专门和邻居家从苏州嫁过来的小媳妇学做清淡细致的南方小菜。还戴着花镜给她缝制漂亮的新衣服,她的裙子上绣着栩栩如生的花朵和蝴蝶,让班里那些穿着漂亮公主裙的女同学都惊叹不已。姥姥有一双巧手,她很羡慕,姥姥拍着她的手背说,我们菀菀的手也巧得很,瞧瞧这小人儿画的多好看。她在学校美术比赛中得了奖,姥姥比她还要开心,逢人便提,于是街坊邻居都笑眯眯的叫她小画家。

    姥姥宠她疼她,但是对她的管教却是一丝不苟,尤其是有了妈妈的前车之鉴,更是告诫她要自重自爱,一步都不能偏差,否则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她似懂非懂,只知道不要像邻居家姐姐那样和街头的小混混处对象。

    姥姥常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活得久一点,多陪陪她的外孙女。可是她年纪太大了,操劳了一辈子身体也不好,后来的几年都是在医院里度过的。姥姥撑着熬着,陪了林菀十年,在她高考前夕撒手人寰。老人家离去的时候眼睛是睁着的,她一定很遗憾,没看到外孙女考上大学,没看到她找到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男子,没看到她幸福的穿上自己新手缝制的红色嫁衣……人的愿望总是那么多,可是现实总是很苛刻。

    那段时间,林菀觉得自己头过的那些语重心长的话,然后一一照做。

    不久后,她上了大学,读了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又结交了两个最好的朋友,活泼开朗的米兰和单纯可爱的丁思思。她们是一个寝室的,却来自不同的院系,米兰学营销,思思学计算机,她学的是工业设计,虽然专业不同性格也差很多,但她们却相处的极其融洽。平时三个女生一起吃饭逛街,叽叽喳喳的聊八卦或者偷偷瞄帅哥,或者为了一点小事而激烈争执,每天都过得热热闹闹的,林菀很欣慰,终于不再孤单了。

    后来,她认识了王潇,这个帅气的大男孩有着阳光一样的个性,和阳光一样的温暖笑容,然后他就带着阳光一起融入她的生活,从此,她的世界都是大晴天。

    然而,这一切美好都在那一场车祸后戛然而止。

    林菀躺在床上回忆了好久,想着她生命中那些重要的人,还有那些难忘的往事。她有时觉得,拥有回忆是幸福的,在孤独的时候拿来回味一下,也许就不那么孤单了。可有时候,回忆过后却是越发的空虚和茫然,那种曾经与现状的巨大反差让人极度不适应,更觉得此刻无依无靠备受煎熬。

    她伸手从床头柜摸到手机,按了几下屏幕漆黑,这才想起已经没电好几天了,她懒得去找充电器,因为忽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倾诉的欲望了。虽然孤单寂寞的滋味不好受,但她现在只想独自承受这分分秒秒。

    大概是潜意识里有种自虐的想法,因为王潇被埋在地下了,那里阴冷潮湿黑暗寂寞,她虽然还活着,但是不能让自己太舒坦,所以她要远离阳光温暖和人群。后来回忆那几天的经历时她感到奇怪,自己那么思念那么绝望为什么没有追随他而去呢?思来想去,除了骨子里隐藏的坚韧,大概是还有一丝不甘。

    第14章登门

    又一波的头痛熬过去之后,林菀忍无可忍的爬下床,拉开窗帘,明亮的阳光倾洒进来,仁慈的铺满了整间卧室。她来到卫生间,被镜子里那个惨淡的女人吓了一跳,乱成一团的杂草,白到发青的脸庞,浓浓的黑眼圈,唯一正常的红唇此刻却显得很不正常。这样不行,她摇了摇头,拿起一根橡皮筋简单绾了个发髻披上外套然后奔下楼去。

    在小区超市里,林菀轻而易举的吸引了众多目光,或怀疑或怜悯,任谁也无法把这个眼神空洞颓废憔悴的女子和昔日那个明眸善睐青春动人的女孩儿联系在一起。她推着购物车在一排排货物架之间游荡,心里一直纠结着一个问题,为什么?好好的我们变成这样,一个停留在阴暗的世界永远见不到阳光,一个变成阳光下的行尸走肉,而那些犯了错做了孽的人却光鲜亮丽理直气壮的活着。究竟是为什么?

    林菀买了一堆速食品,无所谓营养,只图方便,还挑了两瓶红酒和一瓶白酒,回到家先冲了个热水澡,收拾妥当后穿着睡衣盘腿坐在沙发上,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红酒。她从不知道自己居然还有些酒量,喝了大半瓶红酒仍然头脑清醒,举着双手数了几遍,十根指头一根不少……也不多。

    于是她就着红酒的底子,又倒了半杯白酒,辛辣的酒水穿肠而过,刺激得她又是咳嗽又是流泪,胃里像是燃起一团火,可是那强烈的不适感却让她感觉很痛快,有种自虐的快感。

    终于感到头晕目眩,很好,林菀放下酒杯,摇摇晃晃的走回卧室,抖着手从抽屉里取出一个蓝色绒布盒,小心翼翼的打开,一大一小两枚铂金指环在阳光下绽放柔和的光芒,交相辉映。

    西方有一个传说,钩尾指,代表了生死不变的婚约,所以,他们买了这一对情侣尾戒。她取出那一枚大的,闭着眼睛轻轻亲吻,泪水汩汩流出,流过脸颊漫过嘴角最后浸入衣领,她坐在地板上一动不动,尽情的体味着思念的味道,原来是苦的。

    良久之后,林菀才睁开眼,把那枚指环放回去,又定定的看了一会儿才把盒子收好,然后把窗帘再次拉得密不透光。屋子瞬间重回黑暗,她躺在床上,听着自己的呼吸,还有时钟走动的滴答声,一下一下,敲击着她薄弱的神经。她呢喃出声,王潇……然后她有种置身于一个静寂的大坟场的错觉,黑暗,冰冷,他在那边是不是也有着同样的感受?

    一阵熟悉的声音响起,熟睡中的林菀被吵醒,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辨认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门铃在响。好烦哪,都不让人睡个安生觉,她不想理睬,可是门铃不依不饶的响着,像催命一样,她只好不情愿的爬起来揉了揉乱发,趿拉着拖鞋一路摸索着走过去开门,猜想着大概是来查水表的。所以说,活着就是麻烦,你不想理人,却总有人跑来打扰你。

    打开门,外面的光线照进来,林菀不适应的眯了眯眼,然后才渐渐看清门口屹立着的高大身影,真是活见鬼了。她第一个念头就是转身回厨房,摸菜刀,砍死他,可是……她掂量了一下自己的力气,成功几率太小,倒是极有可能被对方夺了武器,恼羞成怒之下砍她几刀。

    思及此,她哐当一声关了防盗门,眼不见为净。见她关上门,陈劲也不阻止,只是漫不经心隔着铁门问:“钱包也不要了么?”

    林菀愣了一下,果然是那天在车上挣扎时掉出去了,想起那天的情景她就恨得磨牙,一眼都不想看到这个人。可是,她不能不要钱包,一堆银行补办很麻烦不说,那里面还有更重要的东西。想到这她打开门,伸出手语气不善的说:“东西留下,人可以滚了。”

    陈劲却拨拉开她的手连同她的人,大摇大摆走进来,同时皱眉,怎么黑咕隆咚的跟古墓似的,倒是跟这女人的鬼样子很搭。

    林菀追过来拦在他面前,凶巴巴的吼道:“谁让你进来了?滚出去。”说着伸手去推他,试图把他轰出去。

    陈劲轻易地拉开她的手,好笑的说:“林菀,你能不能不这么幼稚?”说完大步走过去拉开窗帘,打开窗子,阳光和新鲜空气汹涌而入,林菀再次不适应的伸手捂住眼睛,然后忽然大喊:“站住,那是我的卧室。”

    还是没能阻止他的脚步,什么人呢,一点常识都没有,林菀愤愤的追过去,冲着他大声嚷嚷:“你是变态吧?随便进人家房间。”

    陈劲自顾自的开窗拉帘子,刹那间卧室也变得透亮,林菀营造了几日的古墓氛围荡然无存,只剩下一床被她蹂躏的乱七八糟的薄被。凌乱的床铺总是容易给人以遐想,男人的视线在那处顿了顿,这才回头正视跟在身后的林菀,目光从上到下扫了一遍,意味深长的重复了一句:“变态?”

    林菀虽然穿着款式保守的两截式睡衣,但夏季的衣服毕竟单薄,而且里面没穿胸衣,她忙抬手掩住前胸,垂着眼睛冷冰冰的说:“我现在不想跟你吵架,把东西给我。”

    陈劲充耳不闻,走到她近前,低头问:“多久没好好吃饭了?”

    林菀翻了个白眼扭过头不理他,这人刚刚被驴踢过了吧?没事跑来装什么好人。

    “喝酒了?”陈劲鼻翼微动,声音里带了些愠怒。

    “对,喝了,关你什么事?”林菀迎上他的目光,理直气壮的顶嘴。

    “借酒消愁?”陈劲冷哼,“没人告诉过你这是个没用的烂招么?”

    林菀闻言冷笑:“没有人告诉我过我这个,倒是有很多人都说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最后四字无比清晰,咬牙切齿。

    陈劲低头看着她挑衅的表情和闪亮的眼睛,竟只是笑了笑:“好啊,我们一起等着那一天吧,不过,照你现在这样,估计活不了那么久。”

    说完长手一身,推着她往卫生间走,丝毫不觉得这个举动有多突兀,说出的话更像是熟人甚至亲近之人的口气:“去洗个脸,梳梳头,等会儿吃饭。”

    林菀不配合的挣扎,陈劲忽然扳过她的身体,说:“你额头的伤……”说着就要抬手去查看,林菀一把盖住脑门,愤愤的推开他,一头钻进卫生间,哗啦一下把玻璃门拉严。

    陈劲看着磨砂玻璃后张牙舞爪的影子,摇摇头,打电话让秘书订餐送过来。

    林菀在浴室里做了几件事,洗脸刷牙梳头发,同时在心里思考着陈劲的反常行为,按理说他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那种人,不可能只为了送个钱包亲自跑一趟,还摆出一副“关心”她的样子,一定是黄鼠狼给**拜年没安好心。想起他前几次有意无意的轻薄,顿时心中一凛。但是现在狼已入室,只能严阵以待,见招拆招。

    做好心理建设之后,她跑回卧室穿戴整齐,再回到客厅时,西装革履的某人正大喇喇的坐在她的碎花沙发上,居然还皱着眉头挑剔的打量着房间四周,林菀顿时心生厌恶,噌噌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的伸出手,硬邦邦的说:“把钱包给我。”

    陈劲却像是没听见她的话一般,只是盯着她的手出神,看得她发毛,不自觉的把手收了回来。正要再次开口,门铃突然响了,而面前坐着的男人忽然做了个好笑的动作,伸出右手食指竖在嘴巴前面,嘘了一声,然后在她疑惑的表情下,站起身朝门口走去。

    林菀这才反应他是在喧宾夺主,忙疾步跟上去,门已被那家伙打开,原来是送外卖的。陈劲掏出皮夹抽出几张红票子,还豪爽的说不用找了,带着鸭舌帽的小伙子喜笑颜开的接了钱,连连道谢的离开了。

    陈劲拎着一摞食盒刚一转身,就对上林菀写满鄙夷的脸,他无所谓的勾勾嘴角,说了句“吃饭”,见林菀堵在那里不动,就抬手作势拎她的后领子,林菀已经学乖了,往后躲了躲然后不太情愿的走到餐桌旁。

    陈劲把食盒往桌上一放,就甩着手回沙发上坐着去了,见林菀站在那不动弹,好笑的问:“怎么,要我喂你吃?”

    林菀扫了一眼食盒上印着的某酒店的logo,再看向对面的人,“先把钱包给我。”

    陈劲嗤笑出声,“你怎么跟复读机似的,翻来覆去就这么一句,先吃饭,吃完了就给你。”

    林菀咬了咬下唇,僵硬的坐下去,慢吞吞的拿过一个饭盒,陈劲见状促狭道:“放心,没毒。”

    林菀刚要打开盒盖,他又补充了一句:“也没蒙汗药。”声音里带着明显的笑意,一副逗小孩的语气,她忍不住又瞪了他一眼。

    不愧是大酒店的手艺,饭盒一打开,浓郁却不腻人的香味就窜了出来,颜色也鲜亮诱人。林菀饿了,一连吃了好几天的速食品,一看到肉,她那被虐待多日的胃就不争气的颤抖了一下。她咬咬牙,反正也送到嘴边了,不吃白不吃,气节什么的还是等有了力气再计较吧。大概是饿了太久手有点不好使,夹菜的时候掉了好几次,听到对面传来一声轻笑,她气得想掀桌子,挑了一块排骨把它当做是对面的人狠狠的咀嚼,并在心里诅咒,有朝一日他便如同此肉。

    还好这期间有两个电话打进来,陈劲不得不走去阳台接听,否则被他一直虎视眈眈的看着,她非得消化不良不可。房间本就不大,即使隔了一段距离仍能听到只言片语,多数是对方在讲,像是在汇报工作,陈劲只是偶尔交代几句,不过也有发火的时候,比如突然吼出一两句“这个也问我,养你们当饭桶吗?”“办不成你就别回来了,找个地儿把自己埋了得了。”吓得林菀差点咬到筷子,心中大骂死变态暴力狂。

    吃了个八分饱后,林菀抽出纸巾优雅的擦了擦嘴巴,再次伸出手,机械的说:“钱包给我。”

    陈劲刚要开口,手机又响了,于是欠身说了声不好意思,又去阳台那边,林菀坐在原处头顶冒烟,这一次陈劲声音难得的和气:“放心吧……一切有我……别胡思乱想……不说了,我还有事。”

    她忽然想起他说过,我有我要保护的人,所以只能对别人冷血,多么自私无理的论调,被他保护的人幸运如同在天堂,可是他却把别人都推入了地狱。

    陈劲回来,隔着餐桌低头看着她,语气严肃的说:“东西可以给你,但你先答应我两件事。”

    林菀压下骂人的冲动,应承道:“你说。”

    “按时吃饭,不再喝酒。”

    林菀想冷笑,想反驳关你什么事,可是她还是忍下这毫无意义的口舌之争,点头答应。

    陈劲对她的顺从明显不信,顿了顿继续:“别再让我看到这样的情况。”

    林菀再次点头,心说不会的,我不会给你机会让你看到的。

    不速之客终于走了。走之前还假模假式的抽出一张私人名片,和钱包一起放到桌子上,装模作样的说:“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如果你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打给我。”

    林菀应付的点点头,心中冷漠的想,我需要你弟弟的命,你会给吗?我需要你还给我一个公道,你能给吗?我需要的你统统不能,你能给的那些我不屑一顾,所以,我不会再打给你,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你了。

    可是,五分钟后,林菀就不得不找出充电器给手机充电,照着名片上的号码拨过去,气势汹汹的质问:“姓陈的,我的照片呢?”

    那边倒是接的极快,像是在等着这一通电话似的,只是若无其事的语气让人抓狂:“哦,那两张照片啊,有一张我看着不顺眼扔了,另一张看着挺顺眼就留下了。”

    “……”林菀想吐血,这是什么逻辑,简直就是强盗,凭什么啊?

    “你要是想要的话,可以来找我。”对方居然假惺惺的给出建议。

    “你要是不怕做恶梦的话,就留着吧。”林菀咬着牙说完,啪的把手机扔到沙发上,手机弹起来两下然后掉到地上。

    陈劲还开着车呢,被蓝牙耳机里那嘭的一声吓得一激灵,皱眉,随即失笑,吐出两字,暴躁。没有恼怒,只有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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