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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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能跟血燕比吗?

    二傻大眼瞪小眼,却统一的都没吭声。因为不能比他们两‘夫妇’更为厚颜无耻。

    晚饭的时候,方婉之跟王守财再次大打出手了起来。

    原因是除了血燕羹,他们的主菜做了一道鲜嫩多汁的红烧肉。王守财闻到那个味道就疯了,张牙舞爪的就是要吃。

    它已经很胖了,那么胖,但还是不怕死的要吃。

    方婉之几次出去溜猫都被人问及,此猫怀了几个月的身子了。她都觉得无言以对,只能讪讪的笑着回上一句。

    “我们这个是公的。”

    连喻细嚼慢咽的品着汤羹,端的一派淡然。对于家里每隔两日便会爆发的鸡飞狗跳,早已习以为常。

    及至王守财败下阵来,怂眉拉眼的跑到角落里吃它的小黄鱼,他撂了筷子,招手示意方婉之过来坐。

    饭桌旁边放置着刘凌今日送来的木箱子,是沉沉重重的一块,占据了很大位置。

    他将箱子挂了把锁,锁好以后拿了钥匙放在方婉之的手里。

    一句话也没有,一个字儿也没吭。拿起床边的王大壮跟方婉之告状。

    “王守财挠的。”

    方婉之也不接这个话茬,只掂量着手里的钥匙问他。

    “让我收着?不怕我把钱卷跑了?”

    连喻见没转过去,也就不转了,扯着大壮脑门上被王守财抓出的两根线头说。

    “大堰能卷了我银子的,都跑不远。”

    方大姑娘心里笑开了花,面上只做平常,一蹦一跳的蹦跶到他近前问道。

    “为什么给我收着?”

    当管家婆吗?那得说出来才算。

    连喻就很深沉的抱着王守财坐到后院,抬眼数星星去了。

    他说不出什么动人的情话,钥匙给了她,就是想要给她,至于为什么给,他还没有想明白。

    人之于情爱总难免头脑发热,他不想自己是一时的头脑发热,有些事情须得想清楚了,十分的透彻了,才对的起付出的情和一生的意。

    连喻二十七岁了,早已过了懵懂青涩的年纪,即便长得再嫩,内心还是住着一位年过不惑的长者,他不愿意轻易说喜欢,只想用陪伴证明爱。

    两人一猫,一墙之隔,方婉之也没追出去,只是抿着小嘴握着手里头的钥匙,莫名觉得踏实极了。

    她想,自己是不着急的,左右有一辈子的时间,他们来日方长。

    次日清晨,四人一猫都起了个大早。

    一人穿了一件普通村民的衣服,连喻则在自己脸上覆了一层面具。

    他们要混到铁锹寨中详细了解一些当地的情况。

    彼时,刘凌和张良两人也都换上了老百姓的衣服,统一的盯着连喻脸上的面具看了好一会儿,傻傻问他。

    “我们需不需要也戴一张?”

    连喻一边整理领口的扣子一面抽空看了他们一眼,言简意赅的回了句。

    “用不着。”

    他们长得本来就是掉人堆里拨不出来的了,再想找这样的面具都难。

    铁锹寨的大门其实并非常年关闭,相反的,他们很愿意大敞着门扉让外头的人进来观看。那样他们就可以传教,就可以增加信徒。外头颠沛流离的更好,无根无据最容易被打动。

    刘凌带着禁卫到雁南的时候,正赶上花果村三年一次的大典,其后又将兵带到了山下驻扎,因此除了雁南知县和城里不信锹神的百姓,都不知道朝廷来了人。

    可是一点动静都没听到,连喻也是不信,临行前,他有意无意的扫了一眼白晏沉,神情似笑非笑,所说的则无关痛痒,无非是让他留在雁南县城,没有吩咐不得轻举妄动。

    白晏沉自然答应的老老实实的,含着硕大的眼泪目送他们上了山。

    再说此间花果村,本来就不是什么大村,一目了然的竹楼,一目了然的街道,最值得一提的,也只有远居山林的那一座铁锹阁了。

    连喻等人混杂在人群中,一身破旧的粗布麻衣,倒是得了不少的好招待。

    当地的百姓告诉他们,锹神很厉害也很亲民,对待我们就跟自家亲信一样。只不过养蛊这个东西,自来要远离人群。毒虫一类不跟人亲近,沾染了就容易得病,所以我们给他建了这栋铁锹阁。而且养蛊容易反噬,锹神替他们除了无数的鬼,挡了无数的灾难,上天是要惩罚他的,因为有违了天命。

    方婉之于套话一事向来无师自通的出类拔萃,蹲在人群之中一口一个大爷大娘,笑眉笑眼的问。

    “我们外乡人对蛊术知之甚少,只恍惚听得早前几个年头是有人极其信奉的。后来好像就没人提了。”

    大爷听后重重点头:“我们花果村那是出过大祭司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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