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媛说,那次两家人的谈话她并不在场,因为那时候她早已经结婚了,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娘家的事再与她无关。对话的内容是她妈妈后来告诉她的,那天两家人其实聊了好几个小时,中间有几次差点吵起来。最后方爸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终止这段婚姻,虽然他也考虑过家族的荣誉,但是既然这段婚姻已经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那么只能该赔偿的赔偿,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更重要的是,在李家人看来,这段婚姻纯粹是方家儿子的错,由于他婚前隐瞒了同性恋这件事,导致了自己女儿婚姻的不幸福,这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原谅的。但李爸李妈也无可奈何,谁让他们就这一个女儿。不希望发生的事已经发生了,为了让女儿不再受到伤害,李家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幸福的家庭皆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很多事情,光看表面,我们是无法判断其对错的。在我看来,这件事方清虽然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把所有的过错都推给他也是不公平的。谁又能否定,方清的心里不曾渴望得到爱和幸福?大学时我自认为比任何人都了解他,他是如此善良和单纯的一个人。只是很多时候,我猜不透他,他所承受的,他所思考的,应该远远超出了我的认知。他后来的寂寞,构成了他整个生命最后的成分,只是,他说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与旁人无关。
我时常在想,假如我从来没有认识过方清,我就不会知道这个世界有多么奇妙。十年如一日的平淡生活,早已消磨了年轻时所有的激情和兴趣,我甚至不再渴望什么,妻子和孩子成了我留在这个世上唯一的羁绊。我不敢想象,如果我和方清一样,没有老婆,没有孩子,我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
而现在,我突然明白了,我们人类的眼睛也如青蛙一般,是有限制的。我们不仅对于我们所处的周边世界一无所知,甚至对于我们自己的身体和思想,仍旧一无所知。我们从不去思考,别人所以为的正常或不正常,究竟是从何而来?我们该如何定义这个世界,以及我们自己?
就拿这个导致方清第一次婚姻失败的“同性恋”问题来说吧,实际上,正如后来方清所说,我们该如何定义它呢?“同性恋”、“异性恋”这样的概念终究是奇怪的,它们如福柯所言,错就错在把人当做黄蜂一样来研究、分类和定义了,是不是真的有一种人存在,这种人在本质上被称为“同性恋”人呢?福柯在他的皇皇巨著性史第一卷中曾谈到这个问题,他说我们如今所理解的“性”是导源于十八、十九世纪西方的性话语和性科学,人们期待从性科学的实践中发现关于人的本质,在那之前,显然只存在性行为,而没有性本质这一类东西的,它们要到很晚才被发明出来。现如今我们中国人对“同性恋”的理解来源于近代的西方社会,这些人把同性恋看成一种或身体的,或心理的疾病,显然是受到西方近代科学对各种“非正常”性行为的病理学研究的影响。在古代中国,很多朝代盛行“男风”,从没人把这种行为当做一种病或者不正常,也从没有人用一个词从本质上来定义这类人。所以福柯才会说,根本不存在“同性恋”,如果硬要说,只存在“同性恋样式”或“同性恋风格”。
我确信,方清在生前,一定思考过这些问题,不然他不会如此坚定地想要去找寻他自己,以及迫切地渴望做他自己。他的内心里一定有着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些矛盾日积月累,挥之不去,折磨着他,让他寝食难安,日夜难寐。
我之前一直都不能理解,他出生在那么好的家庭,放着好好的生活不过,为什么总喜欢给自己找事。最后那次见到他,他跟我说了很多对生活、对家庭、对人生、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有些问题我根本就不能理解,也没往心里去,他所有的痛苦我都选择了忽略,他所有的烦恼我都觉得是矫情,他对文学和艺术的看法,我都以不理解当做推辞。天知道我当时说了什么?!我竟然只劝他好好过日子,努力挣钱,把自己的生活过好,孝敬父母。我还装作很有学问地安慰他,人生短暂,浮华一梦,干嘛那么在意这些有的没的?
现在想来,我才意识到自己的目光短浅,为自己当时说过的话感到羞愧。过去,我从自己的生活当中总结出的经验是,人还是活得实在一点好,什么文学呀,小说呀,哲学呀,这些怎么能跟孩子明年学校的学费相比呢,怎么能跟究竟该怎样提高家人的生活水平相比呢。那时,我以为,所有的人都该是这么生活的,至少我身边的绝大部分人是这么过来的。我就像那个井底之蛙,时时刻刻只在意我身边的人和事,只在乎众人的看法,只按照熟悉的习惯处世。那些离自己生活很近却很陌生的东西,我或者认为它不重要,或者根本就没注意到它。比如文学,哲学或艺术,普通人认为它们是离自己生活很遥远的东西,从而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因为习惯成自然,既是自然的,就说明没必要改变,而文学、哲学和艺术所倡导的,恰恰是破除传统的偏见,寻求改变的可能性,它们不是远离生活的奢侈品,恰恰相反,它们就是生活的一部分。正因为大部分人敌视改变,固守传统,所以才会敌视文学家、哲学家和艺术家,宁可把他们赶走,也不要他们可能给自己的生活带来的飓风。所以尼采才把众人聚集的地方称为市场,这些人被他轻蔑地称为牛虻。
说到文学,我想起了自己中学时代的一件往事。
我年轻的时候特别爱看武侠小说,尤其是金庸的小说,几乎每本都不会错过。那时候学校晚自习,当别人都在奋笔疾书地学习、做题时,我却经常把小说书偷藏在书桌里面,头埋在肩膀下面,看得如痴如醉,几乎忘了时间。后来,当班主任察觉到这件事,就把我叫到办公室,苦口婆心地进行劝解,让我不要松懈了学习,不然考不上大学云云。因为当时我的学习成绩非常好,即使经常看小说,不写作业,成绩也从没出过年级前五名,从来没让老师们失望过。久而久之,班主任时常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管我。
现在想来,年轻人之所以喜欢看武侠小说,是着迷于小说中的那种自由不羁的侠客精神,因而那种在现实生活中绝对不会出现的情节才会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久久难以忘怀。如果再往深处一点想,小说中塑造的很多年轻人,他们怀着巨大的渴望和梦想,他们努力、上进、执着并始终怀有一颗善意的心,这些都是年轻的征兆,不老的象征。如今二十多年过去,自己早已没有了当时的那股激情,才会逐渐淡忘那种放荡不羁的侠客精神,这样想来,终究觉得有点失望,因为这似乎说明自己真的老了。
生活啊,它在时时刻刻改变着许多人,我们曾经以为的永恒,包括爱情,甚至亲情,都最终敌不过岁月的打磨。
月还是那轮明月,人已不是那个人。
方清有一次告诉我,他中学的时候,也特别爱看武侠小说,但因为家教严格,他不能正大光明地看,只能从同学那里借来,然后在学校课余时间看完,放学回家前再还回去。这一度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在我们那个年代,学校里的学生不好好学习课本,看一些乱七八糟的书(没错!金庸、琼瑶的书那时候被老师和家长归为“乱七八糟”的书),就会被人称作“不正经”。方清从小到大都是大人们眼中的“三好学生”,这让我觉得他不可能会跟我一样对这些书感兴趣,所以你们可以想象当我听到他这样说的时候有多惊讶,之后有段时间我还一直取笑他“不正经”。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乐此不疲地讨论武侠小说中的某些情节。他说他崇拜自由,不喜欢受束缚,向往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我说我也是,那我们以后仗剑走天涯吧,他笑着骂我神经病。
不过,有一件事我是了解的,方清喜欢看书,也喜欢写文章,从小就是这样。读书和写作,这两个习惯,直到他死之前,都仍然在坚持着。他死后,我曾参观过他的书房(方严夫妇现在还住在那间房子里,前不久我才去过)。从他书房里遗留下来的一大堆手写体资料,我可以明显猜测出来,他没来没有放弃过他的理想以及对人生的崇高追求,他甚至知道这条路最终通向哪里,可他仍然觉得,像苏格拉底说过的那样,未经思考的人生不值得一过。